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、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條文,業經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公布。
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44204519號函辦理,並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。
1150102教育部 函.pdf
修正條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