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住民一代進修獎勵案
一、獎勵對象:新住民一代(設籍本縣之外籍、大陸地區、香港或澳門配偶)來臺進修國內大學或空中大學畢業,或取得大學學位並持續進修取得專業技術證照,且未曾申請本計畫獎勵者。
二、申請方式:填妥申請表(如附件)並檢具大學畢業證書及身分證(或居留證;無法辨識婚姻狀態者,應檢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)等正本與影本各1份(正本審核後當場退還),於115年7月1日起115年9月15日,親送至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【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6樓】提出申請。
獎勵計畫.pdf
申請表.odt